原标题:十一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整治标准之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为深入推进“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按照消防救援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应急消〔2019〕95号要求,省消委会办公室制定了11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单位应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安徽消防在线将通过11期微信,为大家详细介绍这11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
第一条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对自查自改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备案。建立“五实十岗”责任体系,让所有人员“人人入岗、岗岗有责、在岗担责、压实链条”,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和员工“一懂三会”。
第二条 所在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
第三条单位消防安全条件达到:
1、用火、用电无违章,不超负荷用电,不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3、室内外消火栓完整好用,灭火器材配置齐全,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
4、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未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6、厨房、灶间烟道定期清洗;
7、其它消防安全条件应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四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利用本单位视频监控设备辅助开展防火巡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五条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幼儿特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教会幼儿一些实用的消防安全知识,认识一些消防标志标识,教育幼儿不要玩火,不要玩弄电器设备等。
第六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幼儿园应当与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第七条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各类规章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第八条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掌握火灾防范措施,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接受专门的消防业务培训;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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