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要求,近期,海安市财政局组织在海安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盘活专项行动。
一是科学分析研判。召开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专题会议,对海安市国有资产现状进行研判分析,充分论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的重要意义,将闲置国有资产盘活范围扩展到国有企业。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通过清查存量资产,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建筑、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生产设备、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建立闲置资产调剂共享机制。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各有关单位汇报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现场点评,现场协调解决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有序推进,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三是强化监督规范。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在规范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加快办理资产出租、处置事项,相关收入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来源: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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