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发展是一个反映和遵循客观规律的过程。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蕴涵着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践行绿色发展,首先解决的是人和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就是说,人和人类社会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依赖于自然界,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又是具有思想性和能动性的社会存在物,能够认识自然界的本质和规律,只有协调好与自然界结成的共生关系,人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的良好发展态势。
在实践中真正贯彻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需要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我们要充分认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坚持不懈推动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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