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图潜台词:机会来了!——出自《西虹市首富》
捂了一个月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字(2018)71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终于现身了。
你要明白这个三定方案,标志着国知局架构改革与职能变化,必然将直接影响未来十年全国知识产权工作与市场,必然影响到知产从业者的钱袋子。所以,这份方案的重要性首先要摆对。
粗眼一看,可能近三年来常听到的叫法、名词,统统又出现在了这篇新的文件中。但是,对比一下2008年的三定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94号),链接:http://www.sipo.gov.cn/gk/zzjg/gzjjgjs/201310/t20131025_860410.html),你就会发现:
站在今天这个时间节点上,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一次转型升级正在改开启,我等从业者可能正赶上了一次转型期。
1. 知识产权运用走上舞台
对比一下十年前后两份三定方案的主要职责,你可以发现第一个重点就是,知识产权运用走进中央舞台。
三定文件首先明确了知识产权运用的内涵包括:知产交易、转移转化、无形资产评估、强制许可,以及有关的中介服务。
可以看出,自2015年之后日渐火热的知识产权运营,正式出现在这样高级别的文件中,且单独成为国知局主要的职责方向。
而专利法一直有,却从来没有用过的专利强制许可,也正式被拿到台面上来。

2. 地理标志成亮点,著作权要看分工
国知局主要职责另一个重点,还是保护知识产权。三定方案中将保护范围明确为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相关的保护制度及实施工作。
不难理解商标、地理标志属于融合原商标局的事务,其中地理标志的地位也成了这份方案中的亮点。助力地方品牌的建设,也符合新农业、新消费的时代潮流。
而通常意义上,著作权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但是目前看,著作权部分的职能主要还是放在了国家版权局。方案中也明确提到,关于版权的工作,需要按照版权管理职能的有关工作再分工执行。
但是在有关职责分工中,为著作权的有关著作权的管理工作,两个局可以分工执行。
3. 上达商务部,下持执法棒
随着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融合商标管理执法的职能,知识产权执法的有关职能的比重,也将有所上升。
而至于与商务部开展高大上的合作,在方案中也预留了接口。例如,对于涉外的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的磋商与相协调,这时候国知局都是可以掺和的。
显然,前者是明确了国知局对内的定位,后者明确的则是对外的任务。
在国内市场上的山寨、假冒等等的问题,仍然困扰着国内市场,甚至是国际形象,所以由国知局出面肃清盗版和山寨,也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而对于国外某些国家而言,在国际舞台总是爱把知识产权当做武器,因此必须要在对应的时候,亮出我们的知识产权,用专业来和他们怼。
4. 喜忧掺半,此消彼长
三定案中的第八职能转变部分,则是针对目前知识产权市场遇到的问题,提出的明确改革方向,其中:
(1)明确提到了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我们是欢迎的,企业也是欢迎的。但是提高审查质量并不是随意审查,也不是苛刻地审查,我们也期待审查部门能把握好“依法审查”的尺度。
(2)对于放宽知识产权业务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代理机构的条件限制,为我们留下了许多畅想空间。但应该不用等待太久,因为新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公开只是时间问题。
不过目前代理机构已经超过2k家,原本我预计未来2.5年又将达到3k家,看来这个速度也许会更快。
但是如果降低门槛,其实是对于行业来说多少是有些担忧的。毕竟目前的市场体量、知产意识等等,都仍然有所欠缺,进一步降低门槛可能直接带动的是廉价的低端市场,未必有利于知产市场的整体升级。
(3)对于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其实在近期的某专项中也明确要开始整治。改一个名词申请几十件专利的垃圾申请屡见不鲜,囤积7万件商标待价而沽,也是目瞪口呆。
显然通过现有的行政手段和法律尺度,并不能有效限制此类非正常行为的滋生,所以这回的改革方案下了狠药,明确了信用监管的方法。
不知道以前换个注册地,换个公司名头的拙劣手法,还能不能玩得转;不知道代理了那么多非正常商标申请的代理机构,会不会有所收敛,或者得到应有的限制。
5. 机构设置变化大
如果不对比2008年版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你可能很难看出新的三定方案中,机构设置有哪些玄机。

从机构的分布形式来看:
(1)原先的办公室、条法司、国际合作司、人事司,四个机构仍然保留;
(2)原保护协调司,名称变为知识产权保护司;
(3)原规划发展司,职能拆分出了战略规划司和公共服务司;
(4)原专利管理司,在原先专利交易、无形资产评估的职能上,发展成为了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当然,更直白概括一下,就是:
(1)专利代理原来是条法司管的,现在条法司不管了,也许是要给保护司或者代理人协会,三定方案里没有明确;(2)原来专利复审是专利局外的复审委管的,现在放到保护司管了;
(3)战略规划原本是保护协调司管的,现在终于名正言顺的放在了战略规划司;
(4)专利执法原来是保护协调司管的,现在还是保护司来管;
(5)信息化原来是规划司管的,现在单提出来成了公共服务司;所以貌似看来,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成为新贵,知识产权保护司要做带头大哥咯?
6. 新的市场动向
其实最不习惯的地方,可能在于通篇没有提到贯标的字眼。差点忘了,贯标应该由认监委主管,国知局可以提供帮助。
而新的方案下,最忙碌的的应该属知识产权保护司。相关的侵权、鉴定、执法标准均将出自于此,而商标评审、专利复审/无效等工作也由其承担。所以传统业务的代理机构,以后需要紧跟保护司的步伐。
而战略规划司主要的工作是制定知产战略、拟定计划和重要的部门预决算/直属单位财务。其中它还将负责组织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所以现在的专利预警、分析评议等项目应该会从战略规划司出,他们其实才是局里的财神爷。
而新晋的部门知识产权运用司将无疑推动和知产交易相关的中介服务及相关连的企业。专利运营、技术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融资的业务、项目,甚至是辅导、培训、补助等等,将带动市场新的增长点。
显然,未来十年,国知局要定义的知识产权市场,一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7. 转型升级开启,负重前行不易
总结起来,国知局已经按下了转型升级的启动键,知产圈最大的产品经理,正准备带着我们又一次“消费升级”。
一边要向追求量的申请说再见,一边又要用知识产权运营带动新的发展点。这跟之前的思路一脉相承,只是这次上升到了更高的高度,以至于连产品经理自己的架构都要为之调整了。
但是我们需要看到的是,经过了十年的疯狂申请,带给知产行业的不仅仅是商标抢注,垃圾专利这么简单的“小病”,人们对于知产的认知并不处于较为乐观的水平。
所以,当一艘巨轮准备开启新的征程时,它既承载着希望,也背负着十年旧疾;它想带动消费的升级,但现在的市场却是不折不扣的降级。
航道不因我们新建了一艘巨轮,就会自己变宽变深。我们一边建造大船,一边还要疏通河道,清理积攒的淤泥,这才能保证这艘大船的正常航行。
但是,毋庸置疑,知识产权运营仍然是未来的可期的方向。类比下国外市场,在确权和诉讼之间的业务,我国还欠缺了太多。
但显然我们不能期待短期内会出现实质性的成效。比方说,只要对于高新等认证和鼓励工作仍然包含专利因素,那么局限于获得专利证书的申请和交易的需求,仍然不会减少。
对于真正的转移转化,一方面可能需要重新迭代一批高质量的专利;一方面可能要培养买卖双方的正确意识。如果只抱着专利知识,显然是不够用的;还有一方面,可能在个别技术领域也需要出现技术升级的历史契机。
这些并不容易,但是仍然需要有人去做,尤其需要国知局的带头作用,只不过我们期待务实。
不是有了专利的名头就随便拿贷款,也不是有了政府背书的专利就能卖个好价钱。
我是百科君,一个集才华与专利于一体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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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段子:
A:老李,你愁眉苦脸的,想啥呢?
B:专利运营现在就是个笑话,干了是作秀,不干怕挣不到钱。A:你傻啊,跟着强局才有肉吃,先跟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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