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黄陂区小升初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年武汉市市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考试时间均不得超过90分钟。不得增加考试科目。
黄陂区小升初政策
(一)初中入学招生工作
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按照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原则,合理有序做好初中入学招生工作。
初中新生发放《通知书》时间为6月11日前,报到时间为7月5-6日。
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办理跨区入学手续时间,全市统一为5月17-21日。
(二)依规发放入学通知,确保通知率100%
6月4日前,各街乡教育总支到区教育局基教科领取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并指定了对口初中学校的《通知书》和《区教育局致全区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6月11日前向小学毕业生下发《通知书》和《一封信》。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报到,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21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报到时间均为7 月 5-6日。
(三)相关规定
(1)关于按学位计划招生的规定
下达招生计划的依据是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校舍条件、师资状况、施教区范围等因素。学校实际招生人数只能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计划招生。因特殊情况需超计划招生的,要向区教育局报批。
(2)关于新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中小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严禁接收任何形式的借读生。
(3)关于择校生的规定
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视为择校生,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简称《择校协议书》)。《择校协议书》一式三份,《通知书》指定学校、实际就读学校和区教育局基教科各持一份。义务教育阶段有择校记录者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区一中“分配生”资格。择校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返回《通知书》指定学校就读。
因家庭搬迁等原因导致居住地改变,在《通知书》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以后正常转学的学生不算择校生。
(4)关于新生异动的规定
凡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在武汉市范围内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办理跨区入学手续时间,全市统一为5月17-21日。对已办理跨入手续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并发放《通知书》。
初中七年级新生申请转学必须在《通知书》指定学校报到之后进行。申请转学需要携带《通知书》(家长联)、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符合转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区教育局办理初中七年级新生正常转学的时间是8月 25 —30日。
(5)关于新生编班的规定
各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严格控制大班额,出现超过55人班额的中小学要向区教育局上交情况说明。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开设实验班。
(四)其他事项
(1)学校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
于5月31日前将各校的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示。
(2)特殊群体入学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所在街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所在街乡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两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符合条件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可以在特教学校就读,也可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具备接受教育的能力、但不具备校园生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入学。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择校生的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真实性请自行鉴别,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权等情况,请与本站联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2021黄陂区小升初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附小升初政策)? https://www.znbgj.com/archives/14228.html